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及省、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实行“一网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在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办理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一)自行办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使用已取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系统,根据信息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二)帮办代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办理所需的资料整理归集后,提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帮办代办上传录入服务。
三、其他事项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帮办代办的,可参照《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帮办代办服务指南(2026年版)》,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理流程。
附件: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帮办代办服务指南(2026年版).doc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39137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