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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6 10:50:09 本文标签:办公用房 征求意见 长春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采购需求: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用房租赁

2、锦程街道简介:锦程街道成立于1987年1月,位于一汽集团第二生活区。辖区范围东起越野路、西至50街区西侧无名路临、南起东风南街、北至红领巾路,辖区面积3.2平方公里。辖22个小区389个楼栋1628个单元,人口2.5万户4.5万人。街道下辖飞跃、锦程、安顺、安庆、兴达5个社区。

3、用房选址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厉行节约,方便居民。

4、用房选址要求:(1)安庆路以东,越野路以西,创业大街两侧。(2)房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2200平方米之间,楼层为三层至五层。(3)用房要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封闭性空间,避免一楼多租、多用途、商业与办公混用,以免因街道日常办公,影响辖区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4)格局合理,用做街道办公用房、多功能会议室。(5)交通便利,停车位较充足。(6)设施完好,通水、通电、通热。(7)无房屋使用权纠纷。(8)具有一定的简装,不需进行大的装修和改建。(9)租金合理,符合长春市区基准地价。(10)距离街道管辖小区距离适中,距离汽开区管委会距离适当,方便居民事项的办理和街道各项任务开展。

5.土地租赁要求: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需租赁创业大街4310号南楼锦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土地,土地使用面积1237㎡。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17421.88元/年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招一次用三年,一年一签合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锦程街道租用位于创业大街4310号的房屋作为街道机关办公用房已达20余年,该地点已被群众所熟悉,且交通便利,便于企业及广大群众办理各项业务。(2)该办公用房位于管辖居民小区居中位置,可租用1-4层房屋,房屋建筑面积1341.04㎡,土地使用面积1237㎡,格局合理,有单独的出入门。(3)现租用房型布局及各种配套设备设施成熟,采购人已从汽开区机房引入政务网络,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租用现址可以节省大量装修成本。(4)该楼归属于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无使用权纠纷,房屋租金为31元/㎡,土地租金为15元/㎡,符合长春市区基准地价。(5)该地点停车位较充足,离上级主管单位汽开区管委会距离适当,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相邻,方便居民办理相关事宜。鉴于以上因素,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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