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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超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6 11:32:57 本文标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超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ZB(CW)2025-03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超市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日用品类

标项二:食品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业主需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货物、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2、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法人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3)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依法注册、具有合法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供应商内部的任3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1年的,也可提供财务报表);(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若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标项二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标项二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信息等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 (1)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人前来报名请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如是委托人前来报名请携带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信息并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报名标项二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信息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均需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及标项许可证三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三份原件,并将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加盖鲜章,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项一时间:20253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标项二时间:202532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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