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0600-00343 二、项目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铸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路612号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肉禽蛋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粮油豆类等配送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供货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 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周食堂采购要求为准。 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 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 等)配送。 9、供货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10、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服务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惠、胡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发改{2015}299号通知计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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