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6 15:19:56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市人大 机关 食堂 

公告信息

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28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0600-00343

二、项目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铸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路612号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肉禽蛋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粮油豆类等配送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供货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 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周食堂采购要求为准。 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 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 等)配送。 9、供货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10、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服务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惠、胡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人大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发改{2015}299号通知计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