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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空压机组、冷干机采购项目(CLF0125GZ02ZC90)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7 17:02:52 本文标签:CLFGZZC 中山大学 口腔医院 

一、项目编号:CLF0125GZ02ZC90(招标文件编号:CLF0125GZ02ZC90)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空压机组、冷干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组一:广州瑞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8号之14-8号之16自编之九栋204房

中标(成交)金额:4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包组一:广州瑞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牙科电动空压机迪珥P115A1套44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陈超敏、罗利霞、温挺、李翠萍;采购人代表名单:钟宝安;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各包组独立计算按照下述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招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包组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76.05分。

2、包组二采购结果: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本项目包组二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包组二废标。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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