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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7 17:43:53 本文标签:消防安全 公益广告 湖南省 竞争性 

项目概况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国荟482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E202681755762760932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拍摄制作

1

570000.00

570000.00

85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合同约定时间或采购单位工作安排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国荟4826房

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指定地点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国荟4826房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江北路1500号北辰国荟4826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近三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等资格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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