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9212025000002
二、项目名称:蓬溪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5号1栋19楼1909号 | 748,000.00元 | 98.4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010000 |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蓬溪县水资源基础调查 |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421号)等文件要求,需完成蓬溪县水资源基础调查相关工作。水资源基础调查立足自然资源系统履行“两统一”职责,突出调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和空间性,填补以往水资源调查工作空白,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主要任务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水储存量调查(包括地表液态水储存量和地下水储存量)、水资源量调查、水资源质量调查、年度变化调查。 | 项目主要任务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水储存量调查(包括地表液态水储存量和地下水储存量)、水资源量调查、水资源质量调查、年度变化调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琳(采购人代表)、何虹、陈兴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蓬溪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5413628。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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