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068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核中心结算审核项目复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3层 | 500,000.00元 | 9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叙永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核中心结算审核项目复审服务):
服务类(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0030900 | C20030900 评审咨询服务 | 叙永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核中心结算审核项目复审服务 | 服务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叙永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核中心结算审核项目的相关审核流程、审核管理、工程价款审核是否科学、客观、真实等开展复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采购人需求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按项目出具结算审核复核评价意见。 | 成交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结算审核复核评价工作,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合同服务期内,具体进度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内容做出的调整安排等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勤、许昌菊、郝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唐昭霞 ,联系电话:187838869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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