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配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计划采购配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含在用场地的物业管理、车位管理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7年以来租用了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此栋房产的整体物业管理工作交由北京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物业公司已形成一套符合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相关部门实际工作要求的管理模式,须保证原有服务配套的要求,物业管理人员稳定、人员资质及政审满足要求、制度健全、技术保障力强、业主满意度较高,特别是保密服务,已摸索出一整套独特的、完整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及制度健全的保密措施,能够保证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现使用的办公场所提供安全、可靠的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 第二条第(一)款:“7. 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北京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配套物业管理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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