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50822130316-12272052
二、项目名称:浦锦街道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部分建筑垃圾清运至浦东N1库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浦锦街道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部分建筑垃圾清运至浦东N1库区 | 上海鼎诚实业有限公司 | 立跃路4289弄46号 | 88.14 | 17450000.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浦锦街道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部分建筑垃圾清运至浦东N1库区 | 浦锦街道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部分建筑垃圾清运至浦东N1库区 | 配合浦锦街道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拆房工作进度,完成项目部分拆房建筑垃圾清运至浦东N1库区清运处置,预估10万吨,要求清运单位资质齐全,运输手续完备,运至指定地点,严谨随意倾倒,全程安全作业并做好运输台账。 | 满足项目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以运满10万吨为服务结束) | 满足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志敏,黄文芳,韩家康,陆鲁,袁文祥,王震,朱雄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第1980号文)的服务类招标项目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鼎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方案相对较为全面,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措施相对有效合理,人员配备及设备投入较好的满足本项目的实施,总体方案相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综合评分为88.14,排序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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