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335315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充分依托淮南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二期)建设成果,本着统筹规划、顶层设计、资源共享、集约建设的总体建设原则,对应用成果进行升级扩展,打造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综合支撑平台,形成省级、市级、县级一体化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运行体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皖办发(2021)22号)第三条“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要求:监测系统建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建设由各市政府负责,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目前全国只有合肥清华研究院掌握该项目技术,所以该项目应由合肥清华研究院成果转化企业承担。根据皖城安办函(2021)2号文件要求:本着统筹集约原则,由“合肥模式”承建单位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成果转化企业与合肥建投集团按照70%和30%合资设立)统筹实施全省“1+16”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库建设和系统集成。合肥泽众城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各市所属政府国资平台原则上按照“70%和30%”比例合资成立本地化公司,按照各市本地化公司总承包方式承担本市工程项目实施任务。淮南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南建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淮南市本地化公司,应由淮南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论证小组一致论证,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淮南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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