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9 09:11:53 本文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公开招标 成都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ZB-20250214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方式:1、网络发售:(1)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附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79757519@qq.com;介绍信务必注明: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②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③单位座机及传真号、④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注: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请于采购活动组织当日交至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现场报名:(1)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附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介绍信要求同上)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送至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号,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