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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郝村镇政府(本级)2025年泊头市郝村镇刘贾、黄庄、中郝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养殖基地项目及西流堡仓储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9 14:01:32 本文标签: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 泊头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YX2025-06-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泊头市郝村镇刘贾、黄庄、中郝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养殖基地项目及西流堡仓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公告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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