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0 04:42:26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污水处理 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ZD-2025-(ZFCG)0801

项目名称: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1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61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关于榆阳区20吨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⑧、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
⑨、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内一个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⑪、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报名: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市民大厦3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 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政府采购政策

(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

(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