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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1 23:11:50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伊犁州 颗粒物 

一、项目编号:XJJZZB-20250425-01

二、项目名称: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总报价:7850000(元)98.6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吸入颗粒物自动分析仪聚光科技1139500BPM-200
2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细颗粒物自动分析仪聚光科技1166500BPM-200
3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聚光科技11956000WAGA-100
4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大气重金属分析仪聚光科技11890000AMMS-100
5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聚光科技11120000OCEC-100
6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气象五参数聚光科技118000MM-500
7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在线来源解析系统聚光科技12560000LAMPAS-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伊胜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虎,潘晓亮,李萍,可晓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50%,服务类费率1.50%,工程类费率1.0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10%,服务类费率0.80%,工程类费率0.7%;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0.80%,服务类费率0.45%,工程类费率0.55%。注: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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