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2024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2 14:03:17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安徽省 中标 

一、项目编号:ZF2025-18-0226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包别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第1包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760000

第2包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九区5号楼

836000

第3包

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800000

第4包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359000

第5包

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880000

第6包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330000

第7包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0号

137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安徽省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八大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核查、复查工作。

服务要求:主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 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 号)《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和生态环境部2025年工作部署以及碳核查技术指南和核查规范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第1、2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复查;第3、4、5、6、7包于合同生效后,按照生态环境部2025年工作部署按时完成,以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要求时间节点为准。(往年参考时间为:第3、4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复查;第5、6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复查;第7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绍国(组长)、吴志红、吴娟娟、魏健琍、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