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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10:22:41 本文标签:服务中心 西安市 不动产 

项目概况

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ZB-202508056

项目名称: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9,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体检服务职工体检1(项)详见采购文件29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职工体检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①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4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8)供应商须具有健康体检能力,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2F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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