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与中央级媒体开展对外推广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与中央级媒体开展对外推广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与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浙江分公司开展对外推广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中国新闻社全资公司,是中国新闻社在浙江区域事业发展合法、规范的市场身份和经营活动平台。作为权威媒体,中国新闻社前身是1938年成立的国际通讯社,是中国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通讯社,是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与中国有关系的外国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际通讯社。中国新闻社是中央确定的国际传播体系建设单位之一,在我国对外传播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在我国探索文明叙事、拓宽国际传播领域,坚持融通中外、增强国际传播效能,广交天下朋友、凝聚国际传播力量等对外传播战略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独到的价值,至今在海外华文社会中有广泛的业务覆盖和影响力。在有声资讯综合传播、图文、视频策划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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