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兴隆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本级
项目名称: 兴隆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兴隆西站灯箱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兴隆县高铁西站候车室、进出站通道及出站厅等11个灯箱广告位进行租赁,其中候车室2处,进出站通道及出站厅9处。租赁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39.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兴隆县高铁西站灯箱广告位使用权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给中铁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并由中铁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2024年将经营使用权租赁给承德品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期限为2024年4月20日至2027年4月19日。现需从承德品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取得灯箱广告位的使用权,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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