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悦来镇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4-14 09:51:04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 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悦来镇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部分技术参数

更正内容:

标的名称:二氧化硫分析仪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0.01% F.S. (H₂O),≤±0.3% F.S. (甲苯)。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更正为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4% F.S. (H₂O),≤±4% F.S. (甲苯)。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标的名称:氮氧化物分析仪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0.1% F.S. (H2O),≤±0.01% F.S. (NH3), ≤±0.1% F.S. (O3),≤±0.2%F.S.(SO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更正为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4% F.S. (H2O),≤±4% F.S. (NH3), ≤±4% F.S. (O3),≤±4%F.S.(SO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标的名称:臭氧分析仪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0.1% F.S. (H2O),≤±0.01% F.S. (甲苯),≤±0.01%F.S.(SO2),≤±0.01%F.S.(NO/NO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更正为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4% F.S. (H2O),≤±4% F.S. (甲苯),≤±4%F.S.(SO2),≤±0.5%F.S.(NO/NO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标的名称:一氧化碳分析仪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0.01% F.S. (H2O),≤±0.01% F.S. (CO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更正为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5% F.S. (H2O),≤±5% F.S. (CO2)。(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请投标人及时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