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口腔医院
项目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关于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1标250000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1标2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该项目运维中需要对原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和系统原代码进行掌握,需对原程序进行修改和对软件系统结构熟悉,如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不仅增加维护难度和风险,可能导致无法正常运维。绍兴华卫众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医院信息系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该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
二、鉴于以上项目是对现有系统进行系统服务运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