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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五)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4-15 17:38:46 本文标签:中心医院 汕头市 市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ZH025A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五)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明确最终采购限价,以及更正部分商务要求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3 09:00:00,更正为:2025-12-0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3 09:00:00,更正为:2025-12-05 09:00:00。

一、按财审价格明确最终采购限价

包组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财审价格

(元)

采购包1

钬激光治疗机

1.00

2,000,000.00

2,000,000.00

手术导航定位系统

1.00

5,000,000.00

4,853,333.00

采购包2

脊柱内窥镜微创手术系统

2.00

1,500,000.00

1,490,000.00

采购包3

关节镜系统

1.00

2,700,000.00

2,615,000.00

采购包4

手术动力系统A

1.00

600,000.00

554,266.00

手术动力系统B

1.00

500,000.00

500,000.00

采购包5

手术显微镜

1.00

5,000,000.00

4,821,333.00

采购包6

手术床A

4.00

300,000.00

244,960.00

采购包7

手术床B

2.00

600,000.00

600,000.00

采购包8

高频手术系统

1.00

1,400,000.00

1,165,300.00

采购包9

超声外科吸引系统

1.00

1,300,000.00

1,267,333.00

二、“采购包1”至“采购包9”统一更正内容

1 、“项目概况”中“9、运行维护、升级更新”的“★①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1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8年”更正为“★①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1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6年”

2 、“其他商务需求”中的“设备生产时间及使用年限”由“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1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8年。(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更正为“提供的设备要求是截止到合同签订日期1年内生产的产品,开机率≥95%,设备铭牌标识使用年限≥6年。(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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