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9-1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0-02641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桓仁林场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时02分44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市、南甸和彩屯林场 供应商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军悦劳务队 供应商地址:本溪县清河城镇望城村 中标(成交)金额:990,986.72(元) 评审总得分:84.5(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凤城、爱阳林场 供应商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恒源劳务服务队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中兴街128-4-3-16 中标(成交)金额:1,288,514.75(元) 评审总得分:83.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市、南甸和彩屯林场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 2025 年森林抚育 及主伐、改造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小市、南甸和彩屯林场,作业面积 2500.35 亩。具体内容:割灌除草包括清场;透光抚育包括采伐、清场、修枝、修路;生长抚育和生态疏伐包括采伐、修路;卫生抚育包括采伐、修路;大径材培育包括采伐;分层抚育包括采伐、修路;皆伐和皆伐改 造包括采伐、修路,所有森林可持续经营任务实施地块均列支清场和修枝; 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施工,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执行。在设计范围内行采伐作业,按照规定的采伐木进行采伐,伐根不超过 5厘米,避免抽心、劈裂等影响木材质量现象发生。合理造材:遵循材尽其用、优材优用、劣材劣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树干全长,先造长材、后造短材和一般用材。木材长度公差+6 厘米,-2 厘米,锯材原木弯曲度在 2%以内,小径原木、椽材弯曲度在 5%以内。不得自行造特殊材,严格遵守造材规则。按照指定集材道,将所有采伐木捞到楞场,按照要求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并根据材种进行归楞,楞垛小头必须整齐,楞垛之间留够距离便于检尺验。被采伐木采用渐进式伐除,第一次伐除应伐木 80%,计算出采伐木蓄积,不足部分从余下被伐木补足。采伐施工结束后采伐剩余物均匀平铺在林内。 2、采伐剩余物处理伐后应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出林分,并清理采伐剩余物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 3、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清场作业时要适当保留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 4、修枝修到树冠的力枝处,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二分之一,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三分之一; 服务时间:3 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 知 》( 辽 财 采 函 [2015]717 号)及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凤城、爱阳林场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 2025 年森林抚育 及主伐、改造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凤城、爱阳林场,作业面积 4438.95 亩。具体内容:割灌除草包括清场;透光抚育包括采伐、清场、修枝、修路;生长抚育和生态疏伐包括采伐、修路;卫生抚育包括采伐、修路;大径材培育包括采伐;分层抚育包括采伐、修路;皆伐和皆伐改造包括采伐、修路,所有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实施地块均列支清场和修枝; 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施工,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执行。在设计范围内行采伐作业,按照规定的采伐木进行采伐,伐根不超过 5厘米,避免抽心、劈裂等影响木材质量现象发生。合理造材:遵循材尽其用、优材优用、劣材劣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树干全长,先造长材、后造短材和一般用材。木材长度公差+6 厘米,-2 厘米,锯材原木弯曲度在 2%以内,小径原木、椽材弯曲度在 5%以内。不得自行造特殊材,严格遵守造材规则。按照指定集材道,将所有采伐木捞到楞场,按照要求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并根据材种进行归楞,楞垛小头必须整齐,楞垛之间留够距离便于检尺验。被采伐木采用渐进式伐除,第一次伐除应伐木 80%,计算出采伐木蓄积,不足部分从余下被伐木补足。采伐施工结束后采伐剩余物均匀平铺在林内。 2、采伐剩余物处理伐后应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出林分,并清理采伐剩余物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 3、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清场作业时要适当保留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 4、修枝修到树冠的力枝处,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二分之一,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三分之一; 服务时间:3 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 知 》( 辽 财 采 函 [2015]717 号)及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稷博、马红、薛春生、姜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桓仁林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市、南甸和彩屯林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17.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凤城、爱阳林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