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4068
二、项目名称:金山院区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高宅路142号3号楼4层404、405单元(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高宅路142号21号楼103室) | 265,000.00元 | 94.9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2(口腔手术显微镜):
货物类(福建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2-1 | 医用光学仪器 | 口腔手术显微镜 | 蔡司 | EXTARO 300 FS | 1 | 套 | 265,000.0000 | 26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赵钦文 |
| 评审专家: | 赵时敏 、 林洁 、 陈学新 、 张建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各采购包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按照以上标准整体下浮3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C、各采购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各采购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 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口腔手术显微镜:0.27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核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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