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本级)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364000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医用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64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于2022年11月购置了12条奥林巴斯胃肠镜,其中高清光学放大胃镜GIF-H290Z 4条,治疗型电子胃镜GIF-Q260J 2条,高清光学放大胃镜PCF-H290ZI 4条,治疗型电子胃镜PCF-Q260JI 1条,电子十二指肠镜TJF-260V 1条,由于胃肠镜使用频率较高,所以故障率也较高,需要专业的工程师进行定期的维护处理,出现故障时也必须保障维修的时效性,本次维保的12条胃肠镜都是奥林巴斯最新研发的产品,对于维修要求较高,为保障内镜中心的诊查效率和服务质量,需由原厂提供胃肠镜维保服务。
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权大连众力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在销售区域内(大连市)进行维修相关业务,大连众力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区域的的唯一售后维保服务商。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大连众力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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