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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4-18 03:11:29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福州市 总医院 

一、项目编号:[350101]MZZJ[GK]2025010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1号楼701室21,384,000.00元96.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综合医院服务患者陪护服务项目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1年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19,440,000.00
1-2综合医院服务患者陪护服务项目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1年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1,94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卿 、 陈小玲
评审专家:吴高雄 、 刘建民 、 游增华 、 郑志芸 、 郑申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64%;中标(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收费费率标准0.36%;中标(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收费费率标准0.2%,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08%。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8.13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北京金萌泰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三明市万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均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未中标人可自行前往我司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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