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XZJ-202510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常消耗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折扣率(A类):80(%),报价折扣率(B类):88(%),报价折扣率(C类):78(%) | 宁波华禾市场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高新区清水桥路150号清水桥菜场4楼401-404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2 |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5年度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常消耗品配送服务项目(二)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
| 3 |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5年度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常消耗品配送服务项目(三)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5年度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及日常消耗品配送服务项目(一) | 食堂食材及日常消耗品配送服务标项一 | A类:果蔬类、豆制品类(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小油豆腐等)、调味类、酱腌菜类、干货类、及其他食品食堂原材料; B类:肉类(熟食类等)、冻品类、禽蛋类; C类(其他类):大米类、粮油类、面粉类(面粉、杂粮粉及蔬菜粉等)、其他粮食类(五谷杂粮、面条、馄饨皮、饺子皮、河粉、年糕及早点相关等)等。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后1年或实际食品采购及配送费用累计达到每标项预算金额(以先到为准)。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银华(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张一君,盖晓芳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宁波华禾市场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6.0 | 66.0 | 66.0 | 66.0 | 27.51 | 93.51 |
| 1 | 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 | 52.0 | 46.5 | 48.0 | 48.83 | 30.0 | 78.83 |
| 1 | 浙江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2.0 | 50.0 | 42.5 | 48.17 | 28.48 | 76.65 |
| 1 | 宁波市镇海绿安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 | 52.0 | 37.5 | 44.0 | 44.5 | 23.42 | 67.92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向标项一成交人收取代理费20000元,向标项二成交人收取代理费10000元,向标项三成交人收取代理费8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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