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司办通(2021)69号)第三条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执业区域仍按《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来执行。《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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