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六楼、十楼修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幢62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TZB2025ZC003
项目名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六楼、十楼修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238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238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六楼、十楼修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六楼、十楼修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
- 采购编号:FJHTZB2025ZC003
- 项目名称等:见招标一览表
- 工期:见招标一览表
- 采购文件发售: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2 月13 日17:0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300元,如需邮寄或电子版请另加50元,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2月18 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幢628室。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技术方面的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与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可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 资格标准:
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8.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4)投标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贰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1:人民币452382.00 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xxgg/)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0、 建设单位: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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