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3012025000151
二、项目名称:外送检验检查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
| 四川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总部基地成济路1号 | 2,207,071.00元 | 外送检验检查服务(百分比):73.5% | 外送检验检查服务(百分比):73.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外送检验检查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超、张兵(采购人代表)、吴明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20%收取: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7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 2,207,071.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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