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2025-FW-123.1B1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十五五”毛绒玩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大使汇客厅(广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90,000.00元 | 8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安康市“十五五”毛绒玩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类(大使汇客厅(广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市“十五五”毛绒玩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编制《安康市“十五五”毛绒玩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完成《安康市“十五五”毛绒玩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采购人代表)、胡长城、尤自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人民币伍仟元整按人民币伍仟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安康市“十五五”毛绒玩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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