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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境内公路缺陷修复及增设道安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8 21:38:52 本文标签:顺昌县 竞争性 县境 

项目概况

顺昌县境内公路缺陷修复及增设道安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卓知(南)2025013号

项目名称:顺昌县境内公路缺陷修复及增设道安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630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30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顺昌县境内公路缺陷修复及增设道安设施工程

1

186309.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资格条件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总工(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资格承诺函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方式:线下获取(凭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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