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河北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城市品牌塑造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制作系列新媒体产品,并在人民日报报纸版面、客户端、系列公众账号及公共平台等多渠道进行全面推广,借助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资源及影响力等方面优势,深入宣传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见效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打造更多具有传播力、影响力的“雄安名片”,着力塑造、提升雄安良好城市形象。服务期限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是中国第一大报,位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首位,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权威性、舆论引领性和社会影响力,是党和国家重要思想舆论阵地。报社先后成功策划实施多项标杆项目,成为传递城市价值、塑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平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人民日报社所属全资公司,由人民日报原广告部转企,全权负责人民日报暨相关广告管理发布)合作,对雄安新区城市品牌塑造提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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