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行政执法中队和新兴社区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0 10:45:16 本文标签:竞争性 行政 执法 

行政执法中队和新兴社区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5-29

项目概况

行政执法中队和新兴社区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064

项目名称:行政执法中队和新兴社区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7508.86

最高限价(元):757508.86

采购需求:查看

对大洼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和新兴社区办公场所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面积1406.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改造采暖、供电、给水、排水、门、窗、卫生间、室内墙体、地面、室外房顶防水、大门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磋商最终报价)前,供应商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