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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柳林镇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22:37:55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柳林镇 无害化 

项目概况

2025年柳林镇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采字【BJ20250603】号

项目名称:2025年柳林镇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9,864.7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柳林镇东吴头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951.4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951.4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2025年柳林镇东吴头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1(座)详见采购文件199,951.48199,951.4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合同包2(2025年柳林镇小唐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963.5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963.5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建筑工程2025年柳林镇小唐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1(座)详见采购文件199,963.56199,963.5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合同包3(2025年柳林镇窦家庄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949.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949.6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建筑工程2025年柳林镇窦家庄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1(座)详见采购文件199,949.68199,949.6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柳林镇东吴头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5年柳林镇小唐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025年柳林镇窦家庄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柳林镇东吴头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及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为准);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2025年柳林镇小唐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025年柳林镇窦家庄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雍兴路海深酒店9楼3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雍兴路海深酒店9楼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送至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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