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芗城区智慧城市气象灾害监测与决策指挥系统(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环闽漳州【2024】12-1号
项目名称:芗城区智慧城市气象灾害监测与决策指挥系统(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芗城区智慧城市气象灾害监测与决策指挥系统(第二次) | 1.00 | 1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方式:受邀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的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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