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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学校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23:05:32 本文标签:闽清县 竞争性 县学 

项目概况

受闽清县教育局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4]YCXM[TP]2025001-1、闽清县学校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清县学校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YCXM[TP]2025001-1

项目名称:闽清县学校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包1(闽清县学校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3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059900-其他机械设备防冲撞设备1(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1,230,000.00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根据承诺事项,无需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的序号3、4、5、6、7、8的相应证明材料。 (2)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12 至 2025-05-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05-16 10: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5-16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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