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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金华本部校区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6 16:52:08 本文标签:浙江师范大学 排水系统 给排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2025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本部校区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P14中的(6)(6)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取费基数额度大小按规定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下限:5.911%;安装工程下限:7.349%。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6)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取费基数额度大小按规定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下限:5.911%;安装工程下限:7.349%;市政土建下限:7.66%;市政安装下限:6.47%。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文件P14中的(7)(7)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费取费供应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当规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再另行发文规定。其中:建筑工程下限: 8.376 %;安装工程下限:9.189 %14。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7)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费取费供应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当规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再另行发文规定。其中:建筑工程下限: 8.376 %;安装工程下限:9.189 %14;市政土建下限:5.625%;市政安装下限:8.34%。超出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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