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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灯光改造、计时设备、大屏幕租赁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4-27 16:06:15 本文标签:体育中心 将乐县 游泳馆 

一、项目编号:[350428]QIANQIN[GK]2025004

二、项目名称:将乐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灯光改造、计时设备、大屏幕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州启歌演艺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坑头679号579,330.00元 96.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将乐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灯光改造、计时设备、大屏幕租赁项目):

服务类(福州启歌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体育服务将乐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灯光改造、计时设备、大屏幕租赁将乐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灯光改造、计时设备、大屏幕租赁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服务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按业主指定时间。租赁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提供服务579,33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武帅
评审专家:马亮明 、 伍启勇 、 杨斌 、 邱卫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2)相关费用交纳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尤溪支行,账 号:1404 0420 0960 1006 108;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将乐县体育中心游泳馆灯光改造、计时设备、大屏幕租赁项目:0.86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场地费5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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