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CZB-2025001(招标文件编号:FCZB-2025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6号倪世数字家居生活广场一层A33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5年度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下浮率(%):6.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年度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811号 | 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 按照实际每批次采购计划单的要求,在送货单要求日期的上午07:30前将要求的所有的产品通过固定的车辆及司机送达交付地点,供货期为1年 | 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允赏、邵赴闽、陈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②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服务采购费率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按照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人民币3000元整。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福采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17130100100363680,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代理服务费后提供电子普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成交人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③若成交供应商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人(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99.3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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