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各职工食堂综合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50005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各职工食堂综合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将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项目详细报价填写的“折扣率”不满足“0<折扣率≤1”公式要求的;“折扣率”缺填、漏填或者填报了两个及以上“折扣率”;”修改为“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五、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 折扣率 | 备注 |
注:1、填写要求:如涉及折扣率,要求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视为投标无效;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最多填报至小数点后两位,如:0.95、0.80;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唯一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两个及以上,如填报2个及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视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综合折扣率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修改为
(一)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项目 | 大写: 小写: |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涉及修改调整部分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欢迎供应商积极响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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