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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高级中学非机动车棚基础及零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14:00:02 本文标签:高级中学 非机动车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睢宁高级中学非机动车棚基础及零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睢宁县亚琦万贸中心(北环路300米)B4-3楼招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宁高级中学非机动车棚基础及零星工程

预算金额:14.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高级中学院内

建设规模:非机动车棚及零星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15日历天(绿化成活率≥95%,养护期1年)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睢宁县亚琦万贸中心(北环路300米)B4-3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亚琦万贸中心(北环路300米)B4-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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