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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17:05:56 本文标签:永春县 公安局 竞争性 档案 

项目概况

受永春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JP[TP]2025003、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TP]2025003

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4,033.66元

采购包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34,033.6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34,033.66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99000000-其他服务档案数字化建设1(批)档案数字化建设934,033.66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响应人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3)具备市级及以上档案局颁发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响应人须提供有效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11 至 2025-12-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12-18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12-1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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