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数量:5
预算金额(元):2950000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项目建设5套功能性智慧法庭,在利旧的基础上实现智慧法庭升级,法院已经具备智慧法庭统一管理平台、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信息发布等系统,在与已建系统无缝对接得基础上全面采用国产化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针对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本院已建设了智慧法庭统一管理平台、科技法庭若干,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众多系统皆为华宇公司产品,从与高院建设的核心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要求、与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系统互联互通要求、保证本院信息化整体发展的需要、成熟稳定的需要、能够与我院已建系统无缝对接的需要、接入即将上线的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开庭使用的办会模块实现无缝数据对接和业务协同的需要、避免重复建设及缩减建设开支的需要、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的需要以及本次采购核心设备主机包含语音识别转录模块无需额外配置软件及设备(无其他厂家具备)、已建科技法庭平稳升级、建设时间紧迫等诸多考量,继续购买华宇产品,新疆九通迅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具有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具备来源唯一性,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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