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04-04A-2025-D-F-E334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性能光谱成像与三维测量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的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1.主要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为:1期:支付比例50%,★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2期:支付比例50%,★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70%,★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2期:支付比例30%,★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二、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中“付款方式”为:1.付款进度:(1)1期:支付比例50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2期:支付比例50%,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更正为:1.付款进度:(1)1期:支付比例70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 %。(2)2期:支付比例30%,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3.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4.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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