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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23:26:59 本文标签:高新技术 技术产业 环境影响 

项目概况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欧亚国际一期B座10楼10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0711

项目名称: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环评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31,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1(1431000.00)详见采购文件1,43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环评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
(8)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9)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欧亚国际一期B座10楼10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欧亚国际一期B座10楼1007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欧亚国际一期B座10楼10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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