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42120250001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服务要求和业绩部分表述有歧义。
更正内容: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服务要求 每有一项正偏离的加1分,最高得12分。(第23项,玻璃幕墙每半年清洗一次,供应商承诺每年增加一次加1.5分,最高加3分;第40项,对房屋进行养护、修缮和维修单个材料500元内由物业公司支付,供应商承诺由物业公司支付费用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3分;第192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定岗68人,供应商承诺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加3分;第193项,本项目物业日常的零星维修和公共区域的水、电维修耗材费用单个在 500.00 元内的由物业公司支付,供应商承诺由物业公司支付费用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3分)。
更正为:
有正偏离的按照以下方式加分(最高得12分):第23项,玻璃幕墙每半年清洗一次,供应商承诺每年增加一次加1.5分,最高加3分;第40项,对房屋进行养护、修缮和维修单个材料500元内由物业公司支付,供应商承诺由物业公司支付费用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3分;第192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定岗68人,供应商承诺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加3分;第193项,本项目物业日常的零星维修和公共区域的水、电维修耗材费用单个在 500.00 元内的由物业公司支付,供应商承诺由物业公司支付费用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3分。
业绩 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凭证复印件。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付款凭证。同一整体项目只记一次分值)。
更正为:
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一整体项目只记一次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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