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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院内安保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1 18:52:29 本文标签:公共卫生 佛山市 南海区 

一、项目编号:JF2026(NH)WZ0001

二、项目名称:院内安保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院内安保):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华车南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6号楼九楼910-2单元(住所申报)3,456,34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院内安保):

服务类(广东华车南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保安服务院内安保-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满12个月时进行履约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保安服务院内安保-月企业综合管理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满12个月时进行履约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保安服务院内安保-保安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满12个月时进行履约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保安服务院内安保-监控中心持证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满12个月时进行履约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保安服务院内安保-主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满12个月时进行履约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保安服务院内安保-税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满12个月时进行履约评估,如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淑珍(采购人代表)、王鲁霞、区嘉意、孙钦圣、邹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院内安保3.465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院内安保):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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