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6-210307-00021
二、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宇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北站路146号(1-16-21)
中标(成交)金额:618,000(元)
评审总得分:97.3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收集鞍山经济开发区基本情况、十伍伍规划、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主要能耗设备、2022-2025年关于资源能源利用情况等相关资料,编制完成《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
服务要求:编制完成《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过去3年的《碳排放核查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要求:编制完成《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过去3年的《碳排放核查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云峰、张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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