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南平市金山气体有限公司 | 南平市金山北路177号 | 2,626,440.00元 | 97.69 |
采购包1(医用液氧):
货物类(南平市金山气体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液氧 | 医用液氧 | 金山 | 吨 | 2580 | 吨 | 1,018.0000 | 2,626,440.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扬航 |
| 评审专家: | 张荣荣 、 陈朝明 、 缪文 、 胡吓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如下: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在100-500 (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干价57922元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款账户:
开户名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901001120000408456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医用液氧:5.792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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